关于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办公新址房租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、采购人、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: 1.采购人名称: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2.采购项目名称:办公新址房租 二、采购货物(或服务)的说明和预算金额: 1.采购货物(或服务)的说明:按照市委宣传部统一安排,办公地址迁至河西区梅江道20号天津数字电视大厦二期梅地亚艺术中心南塔楼第10层、第11层。 2.采购货物(或服务)的预算金额(万元):300 三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: 上级单位指定办公地址 四、供应商名称、地址: 1.供应商(代理商)名称:天津广播电视台 供应商(代理商)地址 :河西区梅江道20号 2.供应商(制造商)名称:天津广播电视台 供应商(制造商)地址 :河西区梅江道20号 五、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、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,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、规则单位和职称:
六、公示的期限: 自2018年04月14日起至2018年04月20日 止。 七、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、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: 1、采购人联系方式: 1)联系地址:天津市西青区秀川路10号秀川国际大厦一层B区 2)联系人:梅云 3)联系电话:022-23416505 2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、联系人及电话 1)联系地址: 2)联系人: 3)联系电话: 3、财政部门联系地址、联系人及电话 1)联系地址: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(天津市财政局) 2)联系人:天津市财政局 3)联系电话:022-23303740转2818 4)传真:022-23311740 八、意见反馈方式: 任何供应商、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,并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。 相关文件下载: 办公新址批复函.doc 2018年04月13日 |